嫉 恨(阿德勒)

  • 2015年4月14日
  • 德中心理

嫉 恨(阿德勒)

(阿尔弗雷德.阿德勒(Alfred.Adler1870-1937)奥地利精神病学家。个体心理学的创始人,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先驱,现代自我心理学之父;精神分析学派内部第一个反对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体系,由生物学定向的本我转向社会文化定向的自我心理学,对后来西方心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嫉恨是一个有趣的性格特征,因为它出现的频率极高。嫉恨不但意味着在爱情关系上的嫉妒,也意味着在人类其它一切关系中的嫉妒。因此,在孩提时代,我们发现儿童在相互超越的企望中发展其嫉恨。这些儿童也可能同时发展野心,并在这两种性格特征中表现出对世界的好战态度。作为野心的姊妹,嫉妒这个性格特征可能延续终生,它起源于被忽略或被歧视的感觉。

  当一个妹妹或弟弟降临世间,受到父母更多的关注、照料,而作为姐姐或哥哥的儿童感到自己像一个被废黜的君王时,通常嫉恨也就产生了。这些儿童曾沐浴在父母爱意的温暖阳光中,可新生儿的来临夺走了他们的阳光,于是他们妒火冲天。

  这种感情的可能程度可见于一个8岁小女孩的病例,因为她在8岁之前已经犯了三次谋杀罪了。

  这个小女孩的智力发展有些迟缓,加上身体弱不禁风,所以任何事都干不了。结果,她反倒发现自己的处境很舒服愉快。但在她6岁时,这种愉快的处境突然发生了变化,因为家里添了一个小妹妹。她的心灵因此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并怀着无情的仇恨迫害她的小妹妹。父母无法理解她的行为,便非常严厉地对待她,甚至试图使她知道,她应该对自己的每一恶劣行径负责。有一天,在这家人住的村子旁的一条小溪里发现了一个被溺死的小女孩。不久,又有一个小女孩发现被溺死。最后,我们的病人在将第三个小女孩扔进溪里时被当场抓住。她承认那两个小女孩也是被她谋杀的。她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接受观察,最后被送进一家疗养院受教育。

  在这个病例中,这个小女孩对她妹妹的嫉恨转移到了其他小女孩身上。我们注意到,她对于男孩并无敌对情绪,她似乎在这些被谋杀的小女孩身上看到了她妹妹的身影,她企图用这种谋杀行为来满足她因受到忽略的复仇感。

  在兄弟姐妹同在的情况下,嫉恨的表现将更为明显。众人皆知的一个事实是,在我们的文明里,一个姑娘的命运是不会引人注目的;当她看见弟弟的降生受到了更多、更热烈的喝彩,当她看到他受到的照料和尊敬,看到他得到她所没能得到的更多的优先便利时,她是很容易灰心丧气的。

  像这样的关系自然是会引起敌意的。有时候,姐姐会表达出她的爱意,像母亲一样对待弟弟,但从心理学的观点看,这和上述病例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姐姐对小弟弟或小妹妹表现出一种母亲般的态度,只能说明她重新获得了权力地位,她可以在这个位置上按她的意志行事,这使她得以从危险处境中找到一块宝地。

  家庭内部的嫉恨常常是由兄弟姐妹间膨胀夸大了的竞争引起的。女孩子可能感觉受到了怠慢,因而坚持不懈地要战胜她的兄弟。通常,由于她的努力勤勉,她成功地将其兄弟远远地抛在脑后。在此问题上,大自然也助了她一臂之力,姑娘在青春期精神和身体都比男孩发育得快,虽然在其后的几年里这种差别又被渐渐拉平。

  嫉恨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它可能表现为对他人的不信任,表现为埋伏下来等待出击,或者表现为对同伴的批判性评价,表现为对受忽视的不断恐惧。在这些表现方式中,究竟哪一种占据显著地位,完全取决于在此之前对社会生活所作的准备。有的嫉恨方式表现为自毁,有的表现为顽固不化。这种性格特征的一些表现形式还包括扫他人的兴致,莫名奇妙地反对他人,对他人自由的限制以及顺带地对他人的征服。

  给对方制定一套行为规则是嫉恨最喜欢玩的把戏之一。当一个人想要给他的情侣规定一些恋爱法则时,当他在其亲爱者的四周树起一座高墙时,或当他规定对方应该看什么,干什么或想什么时,他就是在根据这一特有的心理模式行事。嫉恨也可能以贬低他人、谴责他人为其目的,但这目的还只是另一目的的手段:夺走对方的独立意志,让他墨守戒规或将他拘禁起来。这种行为在陀思妥耶夫期基的《涅陀契卡·涅兹凡诺娃》中有着绝妙的描述。小说中的一个男人成功地压迫了他妻子一辈子,从而表示了他对她的支配操纵,他所采用的就是我们刚讨论过的手法。因此,我们看到,嫉恨是权力追求的一种特别具有明显标志的形式。

  在一个人身上,只要有对权力和支配所作的追求,我们就能确定无疑地从他身上找到嫉妒这个性格特征。个体与其高得超乎自然的目标之间的不可逾越的鸿沟必然以自卑情结的形式表现出来。自卑情结压迫着他,极大地影响着他的一般行为和对生活的态度。致使他感到他的目标还远未实现;而他对自己的过低估价和他对生活的不断感到的不满意,则不断地向他提醒着这一点。他开始花时间去估算他人的成功,并沉湎于别人对他的看法或别人所取得的成就。被忽略感就在折磨着他,他也总感到自己受到歧视与排斥。实际上,这些个体很可能比他人拥有得更多。他所表现出的各种各样的被忽略,说明他的虚荣心未能得到满足,因为他想比邻人得到更多,事实上,他想要得到一切。这类妒忌的人不会说他们想得到一切,社会感的实际存在使他们想都不敢这样想。但他们的行动说明他们想要得到一切。

  在不断估量他人成功的过程中滋生出来的嫉妒感极少有可能使人获得幸福。社会感的普遍存在使嫉妒遭到普遍的反感,然而不怀妒忌的人却少之又少,我们谁也无法完全摆脱它。在生活的正常进程中,嫉妒常常表现得并不明显,但当一个人在遭受痛苦时,当他感觉到压迫时,或当他囊空如洗,缺衣少食、寒病交迫时,当他未来的希望笼上阴云时,当他身遭不幸而走投无路时,嫉妒便显身了。

  今天,我们人类尚处于我们文明的开端,虽然我们的道德与宗教禁止我们怀有嫉妒这种感情,我们的精神心理却尚未成熟到有意识地摒弃它的程度。穷苦人所怀的嫉妒是很可能理解的。相反,如果有人能证明他即使被放到穷人的位置上也能毫不怀嫉妒之心,那倒难以理解了。就此我们所能说的只是,我们必须把当代人的精神处境也考虑在内。当个体或群体的活动受到太多的限制时,嫉妒便随之产生了。但是,当嫉妒以最令人不快的形式出现时,我们却不知道能用什么办法来避免这样的事以及随之而来的仇恨。对生活在我们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来说,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我们不应该让这种嫉妒倾向去经受考验,也不应当激发它。我们应当掌握充分的策略,在可能产生嫉妒时不要强化它。的确,这样做并未使情况有任何好转,但我们至少可以对个体提出这样的要求,不要在同伴面前表现出哪怕是瞬息即逝的优越感,因为这样会轻易地伤害对方的自尊心。

  个体与社会间的不可分割的关系表现在这一性格特征的起源之中。没人能够将自己凌驾于社会之上,或展示对于同伴的权力而不同时引起对方的反对以及妨碍他成功的希望。妒忌迫使我们建立起以确立所有人之间的平等为目的的所有这一切制度与规则。最后,我们理性地得出了一个命题,这是我们直觉感受到的一个命题:所有人之间的平等的法则,违背了这一法则,就会立即招来混乱。这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法则之一。

  实际上,有时可以轻易地从一个人的外表看出嫉妒的表现。在人们常用的一些形象比喻中,比如嫉妒得脸色发“青”或发“白”,就可以说明其中的心理学道理,并且说明妒嫉将影响血液的循环。嫉妒在生理上的反应还表现在毛细血管的收缩上。

  就妒忌与教育方面的重大意义而言,我们只有一条道可走,即将妒忌引入可望收益的渠道,而不给精神生活带来太大的震荡。这对于个体,对于群体都有好处。如果是个体,我们可以劝其找到一个能提高他自尊的职业。而在国际生活中,我们只有向未发达而深感受到忽视的国家指出一些新的发展途径。

  任何一生都妒忌满怀的人在社会生活方面都是毫无用处的。他所感兴趣的只是从别人那里索取,或以某种方式去巧取豪夺,或妨碍别人的生活。与此同时,他还倾向于为自己未达的目标寻找借口,并因自己的失败而责怪他人。他将是一个好战分子、一个害人精、一个不喜欢良好关系的人、一个不愿使自己于他人有用的人。由于他不愿费心去同情他人,所以对人性几乎一无所知。如果别人因他的所为而遭受痛苦,他将毫不为之所动。他甚至会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其邻人的痛苦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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